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1條、第23條及第24條之1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05年5月11日修正公布,請查照。

  • 201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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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1條、第23條及第24條之1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05年5月11日修正公布,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105年6月13日臺教人(四)字第1050070609號書函轉銓敘部105年5月19日部退三字第105410531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