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國立大專校院兼任行政職務教師赴陸港澳地區,均應落實申請及通報等相關規定。 2026-03-18 林韋君 國立大專校院兼任行政職務教師重申赴陸港澳地區申請及通報,相關規定如下: 一、赴大陸(含入境及不入境轉機)前應依職等填具赴大陸地區申請表及檢附必要佐證資料,詳閱注意事項後簽章;並於返臺後7個工作日內,填寫赴陸人員返臺通報表送至人事室。 二、赴港澳前依事由應依規定填寫通報表送至人事室。 三、相關表件已置於差勤線上簽核系統-差假申請-出國申請單下方備註與說明欄,供同仁下載使用。 四、餘詳如附件。 115年兼任行政職務教師赴陸港澳宣導書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