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教育部「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之具教職及學生身分被害者名譽回復處理原則」宣傳一案。 2026-09-09 李珮瑄 依據115年8月7日臺教學(二)字第1152803317號書函辦理。 a09000000e_1152803317_senddoc2_attach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