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AI公務人才認定指引」及懶人包一案,請查照轉知。

  • 2026-06-15
  • 李珮瑄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6月12日臺教人(一)字第1150059359號書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6月9日總處培字第11530266771號函辦理。

二、旨揭指引及懶人包業置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AI公務人才發展辦公室專區」(https://www.dgpa.gov.tw/mp/informationlist?uid=908&mid=903),請參考運用並廣為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