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115年所屬機關(構)、學校簡任第十職等以下公務人員赴陸港澳地區抽查作業結果,相關事項請同仁配合。

  • 2026-10-15
  • 周小姐
本校同仁如有赴大陸、香港或澳門地區之規劃,請務必依規定事先辦理申請,並至大陸委員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辦理登錄,於返臺後再依限完成通報;即使僅於當地轉機、利用連續假期赴陸港澳,或臨時決定出境,仍應留意相關規定,切勿因疏忽而違規。另相關違規建議懲處原則已於115年7月1日生效,違反規定且事證明確者,將追究行政責任,請同仁務必確實遵循,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