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轉知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舞蹈暨表演藝術教育協會於受委託辦理非營利幼兒園期間,核有「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之情事一案。 2026-05-22 蔡秉儒 檢附教育部書函及原函各1份。 來文__3_.PDF 教育部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