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書函轉知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第3點、第7點,並自中華民國115年7月1日生效。

  • 2026-07-07
  • 蔡秉儒
檢附教育部書函、客委會函、修正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