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於民國107年7月1日修正施行時仍在職之現職聘僱人員,其選擇繼續參加離職儲金者復經機關聘(僱)用時,是否仍得繼續參加離職儲金疑義一案,請查照 2018-10-16 AdminAdmin 主旨: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於民國107年7月1日修正施行時仍在職之現職聘僱人員,其選擇繼續參加離職儲金者復經機關聘(僱)用時,是否仍得繼續參加離職儲金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10月9日臺教人(四)字第1070180956號函辦理。 二、檢附來函及相關附件。 教育部來文1071009.PDF 銓敘部來文107100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