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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旨揭標準表業經本校107年04月10日106學年度第5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二、本次標準表教學研究費各調增約3%,本校原聘任博士後研究員在職者得由計畫主持人(用人單位)評估工作酬金是否調薪或追溯生效日期,並循本校行政程序奉核後辦理博士後研究員調薪事宜。
三、檢附「本校延攬博士後研究員教學研究費支給標準表」及其修正對照表各乙份 ,該標準表亦置於本校人事室網頁/計畫服務專區/相關表單下。
四、各單位研究計畫主持人核定博士後研究員教學研究費時,請 遵照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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